为认真贯彻《教师法》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、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,切实做好2023年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,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对本校申报“高等学校教师资格”的人员进行审查。经审查符合条件5人,名单如下:
宋存涵、陈晨、徐丹情、施若愚、成演美
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-10月18日。
如有意见,可向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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