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制度
发布时间:2021-09-15    点击:8658

 

第一条  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,推进工作落实,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万无一失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  检查内容

(一)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。

(二)明确各实验实训中心和相关二级学院(以下简称“单位”)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人员职责分工情况。

(三)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。 

(四)各单位日常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

(五)各单位参加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。

(六)受理实验室安全工作中违法问题处理情况。

(七)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情况。

第三条  检查通报方式

(一)日常检查通报。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的常规工作安排情况、完成进度及存在问题进行实地检查通报。

(二)重点检查通报。对实验室安全的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、会议决定事项、领导批示、专项工作或媒体、暗访、专家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任务重、难度大的工作,进行一事一重点督办和检查通报。

第四条  通报发放范围为校内网、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。

第五条  检查通报要求

(一)由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,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抽查、检查、暗访,也可运用现场检查、听取汇报、上报材料等形式进行。

(二)检查通报结果运用。将实验室安全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,检查通报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实验室建设、仪器设备采购、评优等重要依据。

(三)检查通报要实事求是,坚持原则,扎实工作,敢于动真碰硬,充分肯定成绩,大胆指出存在问题,提出整改意见,做到客观公正、突出实效。

第六条  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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